股票资金杠杆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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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09-24 23:03    点击次数:165

    股票资金杠杆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用戏谑、有趣且日常的作品,传递对当今时代的观察与思考,是鸟头一直以来的艺术风格。这一次,在不常规的沙丘美术馆,他们用更加跳脱的思路,创造了飞在云端的“鸟头:云云”。这场展览不仅是艺术家的全新实践,也是对于在自我呈现与社会原子化并存的时代,我们应如何看待自身与主体性的探索。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4-50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公司本期报告前十名股东中含有回购专户,但根据披露要求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截至6月30日,回购专户持股数量为95,478,485股,占比5.61%。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上虞华尚数智中心AIGC智算中心项目

    (1)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投资及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计划投资“上虞华尚数智中心AIGC智算中心项目”,项目规划建设规模3000PFLOPSAI算力,项目一期建设预计投资金额2.5亿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投资及签署相关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2024-03)。

    (2)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与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采购算力服务确认书》,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向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采购算力云服务。本次合同金额预估总价2,573.38万元,期限一年,按月支付,按实结算,自交付成功之日起算。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发布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算力服务确认书的公告》(2024-36)。

    二、新疆阿克苏城市公共算力平台项目

    (1)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新疆智能算力集群项目的议案》,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新疆华孚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新疆阿克苏城市公共算力平台项目。其中新疆阿克苏城市公共算力平台项目一期投资金额27.2亿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的《关于投资新疆智能算力集群项目的公告》(2024-32)。

    (2)公司子公司阿克苏华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分别与河南昆仑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设备与服务框架销售合同》、《设备与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同意阿克苏华孚向昆仑技术、华鲲振宇采购阿克苏城市公共算力平台项目所需设备及服务,合同总金额分别不低于107,000万元、106,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发布的《关于设备采购暨投资新疆智能算力集群项目的进展公告》(2024-43)。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4-47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582号)《关于核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278,83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6元,募集资金总额1,140,999,953.6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0,66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30,339,953.60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于2021年9月14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浙商银行绍兴上虞支行账号为3371020210120100198791和建设银行深圳罗湖支行账号为44250100002809999888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964,568.8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375,384.7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63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135,139,212.87元,本期投入-68,445.63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入人民币1,135,139,212.87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17,426.6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两个账户均是用于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项目(一期),因该项目建设地在越南,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在汇入公司越南账户前存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并于2021年9月15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2022年1月7日因变更募投项目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制定的《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检查一次。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情况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在使用期间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亿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8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2024-44)。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1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变更为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项目实施地在安徽省淮北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上半年,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股票资金杠杆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4-48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为促进公司转型及新业务的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宝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宝春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张宝春先生简介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张宝春先生简介

    张宝春,男,中国国籍,1980年4月出生,2005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2005年加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起先后担任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资讯发展部总监、上海商汤科技开发公司总经理等职。在商汤任职期间,全程负责商汤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的筹划、建设运营、市场生态拓展等工作。2024年5月加入公司,现担任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科技板块工作。

    截至目前,张宝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4-49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算力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孚时尚”)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孚”)近日与北京国信城研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北京国信”)签署《算力服务采购框架协议》,北京国信向浙江华孚采购算力服务。本次合同期限为36个月,预计合同总金额为7,188.48万元。

    2、本次《算力服务采购框架协议》的签署预计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近日与北京国信城研科学技术研究院签署《算力服务采购框架协议》。本次签订的《算力服务采购框架协议》合同期限为36个月,预计合同总金额为7,188.48万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国信城研科学技术研究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693240129X

    成立时间:2009年8月13日

    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注册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4号楼3层3956A

    法定代表人:王静茹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标准化服务;计量技术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商用密码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安全评价业务;认证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王静茹持有其51%的股份,关基检测认证(北京)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

    2、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北京国信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北京国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合同履约障碍。

    三、《算力服务采购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国信城研科学技术研究院

    乙方: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

    1、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算力服务器、配套的高速交换网络以及算力服务组成的集群算力服务,具体台数以乙方实际提供的为准。

    2、算力服务提供计划

    根据项目需求,乙方在一周之内向甲方提供一期部分算力服务,后期交付数量按照甲方订单要求交付。

    3、合同服务期限

    本合同算力服务合作期限为36个月,自乙方交付之日起算。

    4、合同金额

    合同内包含的算力服务器使用36个月的预计含税总金额为7,188.48万元。

    5、款项支付

    (1)首批订单项目自乙方收到甲方首付款后3日内完成交付。

    (2)后期订单项目自乙方交付后且甲方完成验收之日起开始计费。

    6、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0.5%。/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视为甲方根本违约按照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执行。

    (2)除不可抗力之外,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提供给甲方的服务中断,由乙方按两倍故障时间的时长进行服务补偿,补偿时间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若服务无法满足99.9%的可用性甲方有权在提出无责终止,并且乙方赔偿7日的服务费作为业务终止补偿。

    四、对公司的影响

    《算力服务采购框架协议》的合同金额预估总价为7,188.48万元人民币,期限36个月,预计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1、《算力服务采购框架协议》的签订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如果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终止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算力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4-45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4-46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8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29日下午14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际松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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